来源:巨灵鸟软件 作者:进销存软件 发布:2014/5/10 浏览次数:5959
第三讲 负债、所有者权益核算及涉税处理
负债的内容: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共八条。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照
负债变化的主要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统一在应付利息日按照合同利率单独核算 |
负债以到期值入账,可以包括利息 |
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 |
分别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核算 |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变化对比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备注 |
预收账款 |
|
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付工资 |
整合 |
|
应付福利费 |
整合 |
应交税费 |
应交税金 |
修改 |
应付利息 |
|
增加 |
|
其他应交款 |
减少 |
递延收益 |
|
增加 |
|
预提费用 |
减少 |
|
待转资产价值 |
减少 |
第一节 负债核算及涉税处理
一、负债的概述
1、定义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负债的定义:
负债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
(1)负债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
将来履行义务时可以用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提供劳务、债转股等方式。
负债是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2)负债是小企业的现时义务。虽然是将来还,但却是现在就存在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注意区别“未发生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与“推定义务(是根据小企业多年来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小企业将承担的责任。)”前者不计入负债,后者可以计入负债。
负债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所引起的
(3)负债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所引起的。
预期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将产生的负债不算。
二、流动负债
(一)定义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标准: 在1年(12个月)和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这两者中取时间较长者。如:房开企业营业周期往往超过1年,可按一个营业周期来划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二)具体内容
1、短期借款
(1)定义
短期借款,是指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的各种借款。
附:金融机构的划分
注意问题:
a、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本金,不核算利息;
b、在应付利息日(合同约定的日期,既不是实际支付利息日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如:月末、年末),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不需要预提利息(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
c、短期借款的利息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不存在资本化的问题。
举例:
ABC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向某银行借入为期9个月、年息为4%的流动资金借款120 000元。合同约定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短期借款 120 000
按季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 200
贷:应付利息 1 200
实际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以后各期利息处理相同,到期还本与第一笔做相反的处理。到期如不能归还本息按天计算罚息。)
(3)涉税处理:
通常情况下,利息费用的扣除,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如涉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34号公告处理;
涉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问题,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8年财税121号文件处理;
涉及向自然人借款的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年国税函777号处理。
2、应付及预收款
(1)应付款
怎样区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 ?
与采购活动接受劳务等有关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应付款,开据了商业汇票的计入“应付票据”,没有开据商业汇票的计入“应付账款”。(无关的考虑“其他应付款”,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例题:ABC公司在2013年2月10日从红星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额为5 100元,材料尚未验收入库,货款及增值税额尚未支付。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输费1200元,装卸费100元,已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 31 2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84
贷:应付账款——红星公司 5100
银行存款 1300
例题:ABC公司2013年3月12日收到包装物押金6000元,并于9月12日收回80%的包装物后归还对方部分押金,同时将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没收。会计处理:
(1)收到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其他应付款 6000
(2)归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4800
贷:银行存款 4800
(3)没收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1200
贷:营业外收入 1025.64
(小企业会计制度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36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2)预收账款
a、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b、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c、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举例: ABC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按合同约定收到EF公司预付的货款10 000元, 2013年12月26日, ABC公司发出产品货款100 000元(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17 000元。2014年1月12日, ABC公司收到EF公司补付的余款107 000元。
ABC公司的账务处理:
2013年12月17日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预收账款 10 000
2013年12月26日
借:预收账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 000
问题:为什么不是如下处理?
借:预收账款 10 000
应收账款 10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 000
2014年1月12日
借:银行存款 107 000
贷:预收账款 107 000
注意: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问题解答:
必要性——管理上要求一笔经济业务只做一个往来账,便于查账;
可能性——从借贷记账法的原理来说,所有的往来账都是双重性账户,余额在借方的属于资产,余额在贷方的属于负债。(故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
涉税问题:税务检查中常见企业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建议追踪往来账户看最后转到哪些账户;对存货进行监盘并与收入核对;调整错账。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有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在实务中还应参考企业有没有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薪酬:即工资薪金,应区别于劳务报酬。(这一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必须注意)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按下列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上述处理时按“岗位”而不是按“身份”来划分的。
分配工资: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涉税问题:
怎样理解“合理的工资薪金”?
文件依据:企业所得税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工资薪金即工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是计提工资附加费的基数。
思考题:
某一制造企业上一年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假定10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合理支出,是不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就是100万元?
会计上对于工业企业等应区分哪些职工薪酬必须资本化,哪些职工薪酬可以费用化。
资本化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非一次性全部扣除,根据合理原则,在汇算清缴时无需做纳税调整。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特定奖金、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条例第13条等
(2)工资三项费用
会计处理比照工资进行
问题一:直接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再预提)是否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问题解答: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会计上要完整地核算人工成本,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是限额扣除的,所以如果直接从成本费用列支,管理上达不到要求。
问题二:下列情况不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而是
计入工资总额:
按月支付的住房、交通、车改、通
讯、午餐费等货币性补贴。
会计核算相关文件:
《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政策》(财企[2007]48号)
以及按(财企[2009]242号)列支职工福利费
11部委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
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
涉税问题:
关于职工福利费问题的相关税收文件: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40条(不再预提,强调实际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
关于工会经费问题的相关税收文件:
关于工会经费扣除比例问题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扣除凭据问题
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2011年第30号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问题的相关税收文件: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问题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42条(可以结转)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率15%、扣除比例8%
(财税[2010]65号)
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据实扣除
(财税[2008]1号)(国税函[2009]202号)
(3)五险一金
会计处理比照工资进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小企业也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4)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
例一:ABC公司为一家生产企业,2013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6000元的产品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职工。该产品的售价为每台9000元,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公司共有50名职工,其中35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15名为管理人员。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368 550
管理费用 157 95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26 550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26 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000
贷:库存商品 300 000
企业将外购的商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
(分两种情况处理) :
如果是企业用以前购进的库存商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比照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会计处理,但注意两点:
一是公允价值应按购进价计算,二是增值税按“进项转出”处理(不做销项税额)。
如果是外购商品直接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
例二:ABC公司为一生产企业,2013年2月,公司外购每台不含税价格为500元的电暖器,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职工。公司购买电暖器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100名职工中85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15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电暖器的售价金额=85×500+15×500=42500+7500=50000(元)
电暖气的进项税额=85×500×17%+15×500×17%=7225+1275=8500(元)
购买电暖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8 500
贷:银行存款 58 500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49 725
管理费用 8 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8 500
小结:
企业虽然将外购的商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业务,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其结果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第一种情况按视同销售处理,;第二种处理会计没有做收入、成本,影响计提销售三项费用的基数,)。
(5)辞退福利,即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综合例题:
ABC公司2013年3月份应付工资125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12 500元。其中:生产人员应付工资80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8 000元;生产管理人员应付工资14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1 400元;厂部管理人员应付工资20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2 000元;销售部门人员应付工资6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600元;在建工程人员应付工资5 000元,应付奖金、津贴和补贴1500元。
3月末,公司分别按10%、12%、2%和10%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2%、2.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预计本月应承担职工福利费支出2%(每月合理预计年末根据实际支出调整)。
本月实际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1 500元,结转代垫水电费3 600元。
会计处理:
本月应计提的职工薪酬
=137 500+137 500×( 10%+12%+2%+10% + 2%+ 2%+2.5% )=193 187.5
借:生产成本 123 640
制造费用 21 637
管理费用 30 910
销售费用 9 273
在建工程 7727.5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25 000
——奖金、津贴和补贴 12 500
——职工福利费 750
——社会保险费 33 000
——住房公积金 13 750
——工会经费 2 750
——职工教育经费 3 437.5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25 000
——奖金、津贴和补贴 12 500
——职工福利费 2 750
——社会保险费 33 000
——住房公积金 13 750
——工会经费 2 750
——职工教育经费 3 437.5
贷:银行存款 188 087.5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 500
其他应收款 3 600
关于职工薪酬的小结:
在企业所得税中,对于工资三项费用、五险一金是限额扣除的,会计是据实核算,实际支出超过比例部分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此次小企业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政策协调的地方主要是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还是保留了,应做相应的纳税调整,并在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
4、应交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直接用现金、银行存款支付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必通过本科目核算。
(1)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一般纳税人)
思考题:
为什么增值税不能扣除,进项税额为什么记借方,销项税额为什么记贷方,先征后返和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为什么记营业外入?
假定一商品流通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月初余额为0,本月购进商品10万元(不含税),以20万元(不含税)全部售出,下月初,交纳增值税1.7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该企业从0开始,直至上交增值税之后归0,作为中间环节,该企业没有负担增值税,因此,会计上没有增值税费用,企业所得税也不能税前扣除增值税。
正因为作为中间环节企业不负担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理解为垫付的资金,记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相当于应收款;销项税额可以理解为代收代缴的资金,记在应交税费的贷方,相当于应付款。
(应交税费是双重性账户,即资产增加记借方,负债增加记贷方)
先征后返等于是企业在上交增值税之后,并没有费用支出的情况下,再返还的资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得处理);直接减免等于是以收抵支以后的净收益不再上交了,因此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得处理,本题收3.4-支1.7=净收益1.7,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按财税[2008]151号处理)
作为进项税额处理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否则计入存货成本。
注意问题:
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
扣税凭证抵扣期限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购进免税农产品和取得运输发票其扣税的计算。
②销项税额
关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
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
例题:ABC公司2013年2月售出设备一台,设备原值1 200 000元,已计提折旧400 000元,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售价700 000元。该设备于2006年12月购入。会计处理:
①出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累计折旧 400 000
贷:固定资产 1 200 000
②收到设备出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86 538.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461.54
应交增值税=700000÷(1+4%)×4%÷2=13461.54(元)
③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113 461.54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3 461.54
③进转税额转出
“免、抵、退”的会计处理(不通过“营业外收入”)
不能免征、抵退的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内销货物的应交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当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内销货物的应交税额后,仍有余额时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还有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购进物资改变用途都涉及进转税额转出的处理。
例题:
ABC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2013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5 000 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0 000元(假设外销产品进项税额为77万元、内销产品进项税额为8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1 500 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 4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外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0 000
②外销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24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 000 000
③内销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 75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 000
④月末,计算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的税额:
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 000
⑤计算当期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内销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内销产品进项税额=25.5-8=17.5(万元)
因为,外销产品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77-48=29(万元),大于本月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7.5万元,所以,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为17.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7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5 000
⑥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当期外销产品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7-48-17.5=11.5(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5 000
⑦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5 000
贷:其他应收款 115 000
④已交税金
注意问题:
前面说过增值税不能税前扣除的,因此没有增值税费用;
关于购买税控机有关增值税问题
(不是做进项抵扣,而是做增值税减征额处理) (财税[2012]15号 )
例题:ABC公司2013年2月用银行存款购买税控机,价款5000元,增值税额850元全部抵了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固定资产 5850
贷:银行存款 585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850
贷:营业外收入 85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某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已通过银行支付。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例题:某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销售收入为30900元(含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款项已收到。会计处理:
不含税收入=30900÷(1+3%)
=30000(元)
应交增值税=30000×3%=900(元)
借: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①销售应税消费品(包括随售的包装物、未退押金的包装物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扣除)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
例题:ABC公司将一批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该批应税消费品成本为2000元,不含税售价为2400元,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2648
贷:库存商品 2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40
——应交增值税 (销项)408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固定资产清理(不动产)
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例题:
ABC公司出售厂房,其原价20 000 000元,已提折旧9 000 000元,售价15 000 000, , 元,收入存入银行,另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50 000元。营业税税率为5%,印花税按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 000 000
累计折旧 9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20 0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50 000
银行存款 50 000
借:银行存款 15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 0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3 2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 200 000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00
(小企业会计制度计入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7500
(4)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量征收的一种税。
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
生产成本(自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②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③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外购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销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房地产)
固定资产清理(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清
算的房屋建筑物)
营业外收入或支出(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其他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XX税(费)
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三、非流动负债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1、长期借款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仅指本金)入账。
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即合同约定的付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例题ABC公司为建造仓库,于2013年1月1日向建设银行借入3年期借款600 000元,年利率8%,每年年末分期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本。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工程于第二年末竣工并办理结算。会计处理:
取得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长期借款 600 000
第一年年末计提利息时:
借:在建工程 48 000
贷:应付利息 48 000
偿还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48 000
贷:银行存款 48 000
第二年会计处理同上。
第三年年末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48 000
贷:应付利息 48 000
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和第三年借款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 600 000
应付利息 48 000
贷:银行存款 648 000
问题一: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问题二:如果长期借款合同约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如何处理?
本准则规定“在应付利息日(即合同约定的付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应该是考虑在小企业实务中主要是按到期还本分期付息处理的。
像上述例题如果合同改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只能按权责发生制在每年末计提利息,否则第二年末竣工之后仍不计提利息的话,在建工程必须转固定资产折旧了。只是小企业财务压力大,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可能不常见。
2、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指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不折现)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题:ABC公司融资租入一台机器设备,租期5年,设备价值为1 000 000元,租金与设备价值相等,租赁合同规定租金分5年于每年年末等额支付,该项设备不需安装即可投入使用。设备预计净残值20 0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租赁期满后设备归承租方所有。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 000 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 1 000 000
(2)每年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3)每年按期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196 000
贷:累计折旧 196 000
(4)租赁期满后,该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承租方所有: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 000 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五十八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税会无差异
小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不折现)和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与税法无差异
第二节 所有者权益核算及涉税处理
所有者权益的内容: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共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一、实收资本(股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到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
例题:
AB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 000 000元,由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投资,其股份比例为5︰3︰2。2013年1月,公司收到甲投资者投入的现金1 500 000元,已存入银行;收到乙投资者投入的银行存款800 000元和专利技术一项,专利技术的评估价值为200 000元;收到丙投资者投入的价值700 000元的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19 000元。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 300 000
无形资产 200 000
原材料 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 000
贷:实收资本——甲 1 500 000
——乙 900 000
——丙 6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19 000
二、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
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1.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非货币性资产按评估价入账)
2.根据有关规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资本公积”科目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资本积累,是企业可以自由使用的资金。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也在该科目核算。
小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小企业的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1)小企业(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小企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或“实收资本”科目。
例题:
ABC公司2013年实现税后利润为200 000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经股东大会批准按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会计处理: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10 000
例题:
ABC公司经股东会批准,用法定盈余公积100 0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计处理: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0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100 000
2、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小企业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无论是税前、还是税后补亏,此时自动补亏,无须单独处理)。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如出现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的利润;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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