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巨灵鸟软件 作者:进销存软件 发布:2020/1/1 浏览次数:1439
第一条 电气防爆检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建设单位下发的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断标准,对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实行安全评价制度。每月由项目部组织对全矿防爆电气管理情况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问题以隐患通知单的方式下发各队。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出库
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由库房管理员和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兼职防爆检查员)共同进行设备外观及防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领取出库。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管理
(一)防爆设备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检查有无防爆标志,设备铭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是否齐全,若不齐全安装单位可以拒绝安装使用。
(二)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对照《防爆细则》要求,认真进行一次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应立即整改。
(四)机电管理人员应不定时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下发设备隐患通知单。
(五)防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对存在隐患的设备、电器、缆线等停止使用,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作业。
第四条 井下所有本安型电气设备出现喇叭嘴松动、缺挡板、缺螺栓、缺密封圈、挡板挡圈上反等问题均按一般隐患考核。
第五条 责任追究
(一)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细则》要求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凡井下现场检查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的,按事故组织追查。
(二)一个单位一个月内发现一台次电气失爆,罚责任单位200元,罚队长、机电副队长(机电负责人)各100元,罚包机人200元;一个月内出现两台次电气失爆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队长、机电副队长(机电负责人)各200元,罚包机人200元,一个月内出现两台次以上电气失爆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队长、机电负责人机电副队长(机电负责人)各1000元,罚包机人1000元,若两次失爆均是同一包机人,则第二次对包机人罚款2000元。
(三)上级部门(建设单位及以上)检查发现的失爆,所罚款费用均由各责任单位及机电队长负责。
第一条 使用单位所回收的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进行统一检修后交库房。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对现场小型电器的使用管理,对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者进行罚款处理。
第三条 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的小型电器设备应立即整改。
第四条 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二)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和本安型设备)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超限,则为失爆,若不超限,按一般隐患考核。
(三)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和本安型设备)必须加螺栓、弹簧垫圈,平垫视具体情况使用,但同一台设备必须保持一致,缺少螺栓或弹簧垫圈为失爆,缺少平垫(指已使用平垫的设备)为一般隐患。
(四)使用单位对小型电器应进行挂牌(五小电器责任牌和防爆检查合格证)、编号管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台。
(五)两件及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台。
(六)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管辖的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第一条 缩短电气设备内部的干燥剂检查周期,干燥剂选用矿统一购置的硅胶,干燥剂选用量及放置位置见下表。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放置 数量 |
放置位置 |
备注 |
1 |
高压配电装置 |
1盒 |
快开门底座上 |
瓶壳上扎孔 |
2 |
高压起动器 |
1盒 |
快开门底座上 |
瓶壳上扎孔 |
3 |
200A及以上馈电开关 |
1盒 |
本体腔内 |
瓶壳上扎孔 |
4 |
200A及以上起动器 |
1盒 |
本体腔内 |
瓶壳上扎孔 |
5 |
30A-120A起动器 |
1袋 |
本体腔内 |
80×150布袋(自制) |
6 |
移变高压负荷开关 |
1盒 |
<, TD width=136 vAlign=middle style="BORDER-TOP: medium none; BORDER-RIGHT: rgb(0,0,0) 1pt solid; WIDTH: 102pt; BORDER-BOTTOM: rgb(0,0,0) 1pt solid; PADDING-BOTTOM: 0pt; PADDING-TOP: 0pt; PADDING-LEFT: 5.4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5.4pt; mso-border-bottom-alt: 0.5000pt solid rgb(0, 0, 0); mso-border-left-alt: none; mso-border-top-alt: 0.5000pt solid rgb(0, 0, 0); mso-border-right-alt: 0.5000pt solid rgb(0, 0, 0)">
瓶壳上扎孔 | |
7 |
移变低压馈电开关 |
1盒 |
本体腔内 |
瓶壳上扎孔 |
8 |
8kVA照明综保 |
1盒 |
本体腔内 |
瓶壳上扎孔 |
9 |
4kVA照明、煤电钻综保 |
1袋 |
本体腔内 |
80×150布袋(自制) |
10 |
设备电控箱 |
1盒/袋 |
本体腔内 |
|
11 |
电机接线腔、开关接线腔 |
1袋 |
本体腔内 |
50×100布袋(自制) |
第二条 严禁巷道内的冲尘水淋到电气设备上,有巷道淋水的地方要对电气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条 各单位对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保证绝缘阻值降低的情况下开关检漏保护装置可靠动作。
第四条 当电动机工作环境变得恶劣时(气候潮湿、连续阴雨等),电动机每半月绝缘摇一次,并做好摇测记录,因受潮而使电机绝缘降低时,及时采取措施使绝缘值恢复正常范围。
第五条 井下应尽可能减少电气设备的备用。备用电机要每15天摇测绝缘阻值,并支起距地面200mm以上距离,备用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干燥剂受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备用电机绝缘阻值低于5MΩ时升井干燥处理。
第六条 变电所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及起动器要定期检查加热器,保证加热器完好,能起到防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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